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赵晨近日时指出:在目前阶段,房地产企业上市首先是加快住宅建设,拉动经济增长的需要。住宅业的发展需要政策的支持,包括财政、税收、信贷、土地等方面的政策,也应包括融资方面的政策支持。同时,发展住宅产业,也需要通过调整结构,淘汰一批落后企业,扶持一批信誉高、效益好、班子强、管理优的房地产企业尽快发展起来。
二是完善房改政策,改善企业资金状况的需要。国家新的房改政策出台后,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但从长远考虑,还需要适应改革与发展的需要,对房改政策的某些方面不断加以完善。当前我国之所以必须实行新建房只售不租的政策,除了引导消费、拉动经济增长等因素外,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房地产企业缺乏足够的资本金,建造租用的住房,资金要经30~40年才能收回。因此,尽快向优势企业补充资本金,改善其资本负债结构,将会对完善房改政策,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,满足社会多层次的住房需求产生重要作用。
据了解,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达23000多家,其中属于一级资质的企业有443家,境内股票上市的房地产公司共33家,房地产上市公司总体业绩水平近几年来一直下滑。从1998年年报反映的情况看,沪深两市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为0.20元,房地产上市公司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为-0.09元;两市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.97%,房地产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-4.08%。33家房地产上市公司,1997年净利润总额为8.3亿元,1998年则亏损11亿元。现有的房地产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于1991年至1994年上市的,普遍规模小,开发能力差。除陆家嘴、深深房、深宝安、深万科4家公司外,其余公司总资产均在40亿元以下。33家公司平均总资产额和平均净资产额分别为19.5亿元和8.2亿元,难以达到规模运作。